7月28日,营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四次会议,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涛主持会议,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永强、白秀华、宾怀忠、李晓鸿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28人出席会议。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曹毅,县人民法院院长罗顺辉,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蒙洪平列席会议。
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,决定免去王炯的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;免去邓力闻的营山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。决定任命王炯为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,李剑峰为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。
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和颁发任命书仪式,李涛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,并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即将履新的同志表示祝贺。他希望被任命的同志在新的岗位上,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,旗帜鲜明讲政治,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,履好承诺、不违誓言,用实绩回报组织信任和人民重托。
县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,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,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调研员,各乡镇人大主席、街道人大工委主任,县人大各专委会、常委会各办事机构负责人,拟任命人员等列席会议。
记者:何乾坤 编辑:成舒贤 审核:宛如
